金砂龙眼路口增设隔离栏,请自觉遵守,各行其道!
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,交警部门于8月10日起在金砂路(金砂龙眼路口)增设中央隔离栏,优化交通组织流。
(图片:张烈华影像)
具体优化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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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眼路方向机动车只允许右转通行;金砂路方向在路口左转弯以及龙眼路方向在路口直行、左转弯的机动车需提前绕行。
请广大驾驶人出行前合理规划出行路线,整体路线规划以通过路口尽量不掉头、少左转弯,多采用直行、右转弯为佳。如需驶经金砂龙眼路口,请按现场交通指示标志、标线通行。
(图片:张烈华影像)
行人、非机动车通过人行过街天桥等过街设施过马路,摩托车严禁经人行过街天桥通行,各行其道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。
“人车分离、各行其道”是道路上最基本的通行规则。在路上,不管是行人、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,都理应各行其道,有序通行。中央隔离栏的增设,可能出现部分交通参与者贪图方便,如行人不走人行过街天桥,直接跨越中央隔离栏通行;摩托车经人行过街天桥通行等,导致行人、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混行。这样不仅阻碍交通,有损文明,更易引发交通事故,是对自身安全不负责,更是对他人生命不负责!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,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,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实行分道通行。没有划分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,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,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。
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处罚。
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五十八条,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责令改正,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::(一)在划分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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